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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辦法

遴選資格

01

具有品牌發展潛力之華商企業品牌為優先,並需曾獲所在國家及國際相關獎項之企業。

02

亞太地區每年度單項行業以1~2家代表性企業為標準來推薦。

03

甄選華商指標品牌、企業形象良好、產品具發展潛力。

0
評鑒委員
0
專家學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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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獎企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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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益評估

申請方式 / 檔準備

01

公司營業執照副本

02

商品為企業自行研發製造或有專利權副本

03

代理國內外商品者;產品須有政府單位核可證明(衛生署核可 字型大小或商檢局核可證明副本)

04

曾獲其他獎項或相關認證副本

05

詳填報名表格並蓋大小章;公司簡介電子檔案。

送件審核約三至五天,本協會將指定專人與您聯繫